弱視多發生兒童發育的早期,孩子若不能及時接受矯正,視覺功能将長期受損。弱視主要在1~3歲形成,因此原則上弱視矯正愈早愈好,但由于6個月以内好眼的視力還很差,發育還不完善,即使弱視也不宜采取遮蓋矯正,否則易引起好眼的弱視。一般來說遮蓋的适當年齡為3~6歲,超過6歲效果很差,超過12歲者很難取得療效。但由于現代科學的進步,弱視治療方法的進展,治療的有效年齡可能會延長。
(1)要在幼年時期就對兒童進行視力檢查,一旦發現近視、遠視、散光等屈光不正,應在醫生指導下及時配戴合适度數的眼鏡,以免發展成弱視。
(2)要耐心勸導孩子堅持戴眼鏡。除洗澡、睡覺之外,一定要堅持戴眼鏡,尤其是遮蓋健眼時,這點很重要,鏡腿要用鍊條連起來,防止眼鏡打碎。
(3)孩子得了弱視後,要對弱視這一眼病有一個正确的認識,要充分了解弱視治療過程是緩慢的,視力是逐漸提高的,不能操之過急,要有耐心、恒心。
(4)引導孩子在看近物時,一定要戴鏡,尤其是繪圖、寫字時,這樣常可達到事辦功倍的效果。
(5)堅持及時複診。2~3歲的兒童每兩周一次,更大一些的兒童每一個月一次,請醫生檢查眼底,視力等,每年要散瞳驗光一次。
(6)家長應了解不同年齡兒童的正常視力是不一樣的,正常兒童的視力發育是随着兒童的成長逐步完善的。一般兒童視力發育在6-8歲趨于穩定。如果不了解這一點就容易把正常視力的兒童誤認為弱視。